隨著經濟的發展,人口的增加,城市化進程的加快,不少地區水資源短缺,水資源污染嚴重,1985年發布的《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已經不再能滿足人民健康需要,2007年7月1日,國家標準委和衛生部聯合發布了《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加強了對水質有機物、微生物和水質消毒等方面的要求,實現飲用水標準與國際接軌。 飲用水衛生標準提質歷程: 1.1954年,《自來水水質暫行標準》是新中國最早的一部生活飲用水的技術法規; 2.1956年,《飲用水水質標準》,對15項水質指標的限值做出了規定; 3.1959年,《生活飲用水衛生規程》,水質指標增至17項; 4.1976年,《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試行,TJ20-760),水質指標增至23項; 5.1985年《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85),水質指標增至35項; 6. 2006年,《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5749-2006),規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全面實施,水質指標增至106項。該標準規定了生活飲用水水質衛生要求、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衛生要求、集中式供水單位衛生要求、二次供水衛生要求、涉及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產品衛生要求、水質監測和水質檢驗方法。 7.2022,《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GB 5749-2022),水質指標由GB5749-2006的106項調整為97項,包括常規指標43項和擴展指標54項。 
如果飲用水水質不達標該怎么處理呢?首先要全面了解情況,深入查找原因。要聯合水質方面的專家,針對前期所獲取的樣本進行檢測分析,弄清并鎖定污染源,亦或是水質中缺少某種元素等,聽取專家意見并拿出解決方案。然后快速對癥下藥,飲用水水質的問題刻不容緩,要盡快解決,喝上放心安全的飲用水關乎我們每個人的健康,要認識到保護水源地不受污染的重要性、常監督周邊群眾和企業有沒有亂排亂扔的行為、常檢測水質安全是否達標,全力以赴保障我們的飲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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