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涉及廢鹽產生的行業眾多,產生的廢鹽種類包括單一廢鹽,混鹽和雜鹽(含雜質),根據其生產工藝的特殊性和生產環節的差異導致不同行業產生的廢鹽有較大差別。 其中,農藥生產是廢鹽產生的主要行業。我國生產1噸農藥產品平均產生1噸左右的廢鹽,其主要來源干農藥中間體和原藥的生產過程,因此農藥廢鹽年產生量可達到100多萬噸。農藥廢鹽中有機物含量較多,主要為鹵代烴類、苯系物類復雜成分,所含有機物沸點和熱分解溫度均在200-600℃內。 印染行業的基本生產原料包括萘系、蒽醌、苯系、苯胺及聯苯胺類化合物。這些物質在加工生產過程中易和金屬、鹽類等物質發生螯合,使得染料廢水中含高濃度鹽、重金屬,同時存在COD高等問題,從而造成副產廢鹽中稠環類有機物含量高,同時還可能伴有重金屬。在水處理過程中,高鹽廢水蒸發處理也會間接產生廢鹽。此類廢鹽在前置水處理環節中經過有機物氧化分解工序,因此殘留有機物多為難降解有機物,去除難度較大。 除此之外,石油化工、煤化工、氯堿工業、冶金等行業也產生廢鹽,但有機物含量相對較低,處理難度較小。煤化工行業中廢鹽主要來自除鹽水和循環水生產環節引入的鹽分,成分主要為NaCI和Na2SO4等簡單鹽類,不含有機物。但依據《現代煤化工建設項目環境準入條件(試行)》規定,該類廢物暫時按照危險廢物進行管理。氯堿工業上用電解飽和NaCI溶液的方法來制取NaOH、Cl2和H2,并以之為原料生產一系列化工產品。此類鹽泥產量大,主要成分為NaCI,基本不含有機物,可回收利用價值高。 由此可見,根據生產行業的不同,廢鹽的性質各異,其處理難度也不同。含有機物含量小的廢鹽通常處理難度小,易于回收工業鹽。而制約我國廢鹽無害化、資源化的主要因素,在于含高濃度有機物的廢鹽中有機物的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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